本是同宗兄弟,在维权的道路上互不相让,甚至拨刀相向,“李连贵”商标纠纷波澜起伏——
一提起“李连贵”,人们自然会想起李连贵熏肉大饼,然而这个中华老字号在三年前就遇上了知识产权新问题。围绕“李连贵”商标,四平“李连贵”欲以法定正宗的身份“招安”沈阳“李连贵”,两家为此对薄公堂,演绎了一场同宗兄弟不该发生的故事。三年后的今天,事情的发展又是如何,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就此走进“李连贵”,一探缘由。
兄弟反目对薄公堂
李连贵熏肉大饼始创于清光绪年间,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四平“李连贵”、沈阳“李连贵”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本是同宗兄弟,目前,两家店也均有李连贵的传人供职。
据了解,早在1984年,四平李连贵风味大酒楼就注册了李连贵牌熏肉大饼商标,1995年,又相继注册了李连贵牌服务商标。上世纪90年代,四平李连贵风味大酒楼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维权、打假风暴,席卷四平,并向全国蔓延。据了解,当年仅在人口不足四十万的四平市就打掉了126家假冒李连贵招牌的 “李鬼”,此举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李连贵”这一老字号品牌,而且也净化了市场。
2001年4月,四平“李连贵”挥师南下,一纸诉状将沈阳“李连贵”告上了法庭。四平“李连贵”称,沈阳“李连贵”未经允许,非法经营李连贵熏肉大饼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注册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24万元的经济损失。
沈阳“李连贵”面对同宗兄弟的指控,愤慨地表示,自己只是使用了“李连贵”三字作为商号名称,并未使用“李连贵”商标的注册图形,沈阳李连贵熏肉大饼是沿袭祖上的招牌,并未构成 对原告的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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